十四岁那年,夏日午后。
炙热的阳光斜斜洒进白家的庭院,瓷砖地面泛着柔光,风铃叮铃作响。白子心穿着一身雪白连衣裙,蹲在花丛边餵着一隻奶猫,眉眼温柔,像个掉进凡尘的小仙女。
而她不经意一抬头,看见站在墙外阴影里的少年——那是刚从星宇帮训练营回来的陆琛,十四岁,一身伤,满眼风雪与警觉,如同一匹在血与火中打滚长大的孤狼。
他本不该停下脚步的。他不属于这种温柔世界。
但她朝他笑了。
笑得那么纯净,那么无防备,像春天第一缕风,落在他从未温暖过的灵魂上,原主的白子心虽然任性脾气不好,但从小温室里的花朵总是会降低警觉。
她走过来,递上一杯气泡正冒着冰珠的汽水:「你看起来很热,要不要喝?」
那一刻,陆琛觉得时间停了。
这辈子,他第一次对「活着」这件事,产生了留恋。
从那天起,他就决定了:
「我将来要让她成为我老婆。无论付出什么代价。」
这个信念,他从十四岁,咬着牙在血池里摸爬滚打时念;
在十七岁,枪火横飞的夜里守着她家墙角等她回来时念;
在二十岁,建立星宇帮分支、杀出一条血路、坐上黑道太子位置时仍在念;
到了二十四岁,他已能让一整座城市为他让道,却从未忘过那杯汽水,那个笑。
他只要她。
只要白子心。
—
直到那天,办公室门被推开,心腹小弟捧着文件进来,神色极不自然。
「老大……白小姐,结婚了。」
陆琛的手顿住。
「她选了……三位男人为夫,并非您……」
办公室静了三秒。
第四秒——
砰!!!
沉重的实木桌被他一掌掀飞,厚重文件如暴风捲落,骨瓷茶杯炸裂,玻璃墙出现裂痕,玻璃滑破他的手,血一点一滴的蔓延到桌上。
「谁准她结的婚?」
他冷冷看着众人,眼神像即将噬人的野兽,声音低哑而咆哮:「她说过要嫁我的!她十四岁那年笑着把汽水递给我,那就是我老婆!」
他大步走到窗前,紧握栏杆,指节骨节分明,泛着冷白。
「她从来没说过她要嫁人!她没说过她不喜欢我!」
「她只是忘了……忘了她把我从地狱拉出来,怎么可能不负责?」
小弟颤声:「我们……是不是要阻止婚礼……?」
他转头,那双眼红得几乎滴血。
「不。我不拦。」
「她既然选了三个人,我就——做第四个。」
「她喜欢的我都学,她怕的我都避,她要的我都给——我只要一件事:她回到我身边。」
他慢慢收起杀气,将打翻的茶杯碎片一片片捡起,像是在拾起自己碎裂的心。
「这十年我活着的理由,不是星宇帮,不是陆家,是她。她没选我——这不代表我输。」
他深吸一口气,眼中没有放弃,只有更疯狂的执念。
「我会让她记得那杯汽水,记得那年夏天,记得我为她站在阳光里,记得我是第一个爱她的人。」
「他们抢得早又怎样?我才是最深的那个。」
—
如果说其他男人是温水煮茶,陆琛就是烈酒封喉。
他不是白子心命中註定的阳光——他是她一旦点燃,就再无法关掉的炽火。
于是他策划这场宴会,下了药,上了白子心……他要成为她的老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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